关于组织唐山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的通知
依据中共唐山市委宣传部、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部署,充分调动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积极性,现在组织金沙集团186cc成色教师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1970年(含1970年)以后出生的本市专业或业余社会科学工作者。参评者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科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参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宣传上成果显著,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项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三项。
2、在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方面成绩突出,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业务成就突出,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出版社发表10篇以上论文或出版2部以上专著。
4、学术造诣较深,是省内某一学科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居省内领先地位。
5、在研究解决唐山市乃至河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中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市以上主要领导采纳,应用于实践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曾获得过“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曾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的人员均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二、组织申报推荐要求
各部门务必严格根据参评条件,组织本部门的教师进行申报,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参评推荐工作。各部门必须坚持标准,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三、参评材料提交要求
1、经各部门同意推荐的参评人,填写《唐山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附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原件)、有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部门需严格审核材料,将本部门参评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
2、参评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8日。请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之前将参评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9月15日